《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7.1.7;
2.三层封闭安全出口且安全出口疏散门采用侧拉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7.1.6,《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7.1.7?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不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6.部分防火门的闭门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8.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1.疏散通道下方设置生物油储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2.一层安全出口设置生碳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2.疏散通道有杂物且生产设备严重阻碍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接下来,鞍山市消防救援部门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典型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加大媒体曝光力度,不断督促社会单位履行主题职责,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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