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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3月23日,常德市消防救援支队武陵消防救援大队在例行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一公司消防设施存在大量故障,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规定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本次提供借款行为系顺利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省消防总队副总队长王建刚介绍,据统计,全国每年发生家庭火灾5万余起,死亡800余人,占火灾死亡人数的70%以上。2010年上海“11·15”火灾造成58人死亡,充分暴露出了我国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和自救自防能力薄弱的问题。

  第十二条机关消防机构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对建筑消防设施巡查1次,其他单位应当每周至少对建筑消防设施巡查1次。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巡查记录。

  《规定》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档案、奖惩等方面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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