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之都管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李瑞丰)11月6日,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辖区某乡镇卫生院进行“回访”,发现新安装的常闭式防火门能自动关闭,上方亮着的安全出口指示灯也给群众增添了一份安全保障。
近年来,社会各界愈发重视消防安全,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由于管理范围大、人员物资设备多,容易出现消防安全设施故障等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安全。
今年5月,为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长寿区检察院在辖区开展“乡镇卫生院消防安全”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5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摸排检查。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常闭式防火门未安装顺序器,闭门器遭受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呈现出半开状态,有的甚至未按标准在门框内灌注砂浆,难以达到完全封闭效果。
“常闭式防火门是设在防火分区间、疏散楼梯间、垂直竖井等具有一定耐火性的防火分隔物,除具有普通门的作用外,更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可在一定时间内阻火隔烟防热,为人民群众争取宝贵的疏散逃生机会。”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最新出台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医疗机构应重点巡查常闭式防火门是否正常关闭,而眼前这些防火门显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医院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人员集中,且多为行动不便的患者,而部分医疗物资又属于易燃易爆物,一旦遇到明火,极易成为大火蔓延的催化剂,后果不堪设想。”在专项监督行动中,检察官还发现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电缆井未封堵、消防器材老旧、未定期开展消防巡查等问题。
5月24日,结合调查结果,长寿区检察院正式对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相应镇政府、区卫健委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建议及时对乡镇卫生院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规范整改,并对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全方位消防安全排查,做好常态化巡查检视工作,有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医疗从业人员以及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
建议内容得到磋商人员一致认可,相关部门迅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督促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消防标准,就检察机关指出的消防安全问题、管理漏洞逐一排查整改。同时成立检查小组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交叉检查督促,对暴露的问题立行立改,采取“定期巡查”的方式将该项巡视检查制度常态化,并结合重要节点,以实战演练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确认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并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杂物堆放,保持畅通。”为强化督促落实,长寿区检察院邀请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多次走进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诉前磋商意见落实情况,确保消防隐患不留死角。
“公共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以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之都管,由点及面共同助推辖区防范化解消防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实现了从抓末端、治已病向抓前端、治未病的高质效延伸,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了坚实检察力量。”重庆市人大代表、长寿区中医院党委书记龚致平对该案办理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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